文化企业所拥有的、用于实现价值创造的资源,不仅包括有形资产,更核心的往往是无形资产。诸多研究者普遍认为,无形资产构成了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与其生产经营的本质属性密切相关。许多小型文化企业虽物理空间有限,仅靠几桌几椅、几台电脑即可运转,却凭借强大的无形资产积累,展现出惊人的价值生成能力。例如,谢霆锋于2003年在香港铜锣湾创立的后期制作公司,是当时中国首个实现全数字化作业的团队。尽管起步时仅有11名成员,但凭借对技术与创意的持续投入,历经十余年发展,已成长为年产值突破60亿元人民币的国内顶尖影视特效企业。
再如,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近期公开回应上海迪士尼的市场格局,直言迪士尼“过度依赖已有的IP复制与产品翻版,缺乏实质创新”,并自信表示:“只要万达在,就有信心在十年到二十年内,让迪士尼中国的财务难以盈利。” 这番表态虽具战略意味,但背后也折射出一个深层现实:以IP为核心驱动力的无形资产,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可持续性正面临挑战。与此同时,这也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国内大量主题公园与文化产业园区中存在的“山寨模仿、土地囤积、项目烂尾”等发展困境。
究其根本,文化企业的核心生产对象是文化内容与服务体验,其创造过程高度依赖创意、品牌、知识产权、技术专长、人才网络等无形资源。因此,与传统制造业依赖厂房与设备不同,文化企业真正的“生产线”更多体现在无形资产的积累、整合与迭代之中。无形资产的高低,往往直接决定企业市场影响力与成长潜力,成为决定其命运的关键所在。
在探讨文化产业实践的理论框架时,文化资源、文化资本与文化资产这三个概念相互交织,共同构成理解文化生产与价值创造的核心维度。
文化资源是指人类文化中具备传承价值、可被开发利用的内容与表现形式。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进程中,文化资源常被视为关键支撑与核心动力。然而,由于文化资源本质上属于特定文化共同体的共有财富,具有天然的开放性与共享性,这使得投资者难以实现对其收益的独占,从而带来一定的投资不确定性。这一现象与经济学中的“资源诅咒”理论形成某种隐喻性呼应——即资源丰裕的区域,反而可能面临发展滞后的问题。由此可见,唯有通过有效的转化机制,将原始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可确权、可运营、可增值的文化产品或服务,才能增强投资信心,真正释放其作为文化产业核心要素的潜力,推动文化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资本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重要拓展,将资本重新划分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与社会资本三种类型。其中,文化资本反映了个体在文化素养、教育背景、审美品味等方面所拥有的资源,这些资源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构成优势或劣势。布迪厄特别指出,在特定社会情境下,文化资本具有转化为经济资本的潜力。然而,他并未系统阐明这一转化所依赖的具体条件、作用机制及实现路径,留下了进一步研究的重要空间。
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逐步向企业化运作转型,这一过程中文化资产的属性也随之发生转变,从而促使“文化资产”这一概念日益受到关注与重视。伴随着多元所有制结构的文化企业不断涌现并融入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文化资产的内涵与外延持续拓展。当前,广义上的文化资产已不仅限于具体的文化产品,更涵盖文化产权、文化资源、无形资产以及文化领域内各类有形与无形资产的总和,呈现出综合性与多样化的特征。
通过对比三者可看出,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的产权边界模糊,兼具历史积淀、社会认同与代际传承的特征,其转化为经济要素需依赖特定机制,且不受固定范畴的束缚;而文化资产则建立在明确投入基础之上,能在生产与流通中实现显著价值,具备现实可操作性、权属专有性以及创造性特质,属于企业内部可控的资产形态。唯有当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成功转化并固化为文化资产——特别是形成无形资产后,才能真正融入文化企业的价值创造过程。这一转化过程不仅依赖人力、技术、资金、土地等常规生产要素的支持,更关键的是离不开创意这一核心驱动因素。创意在塑造文化产品、提升品牌价值、拓展市场空间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已被广泛视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文化企业构建无形资产的核心路径与重要来源。
文化企业的迅猛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部资本的有力支撑。那些具备优质内容、前沿技术、创新产品、高效渠道以及成熟平台的文化企业,往往更易吸引资本关注。如今,文化企业与资本、金融的对接方式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政府扶持资金,或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机构,而是日益拓展至社会资本、产业资本等多元渠道。这一转变,反映出文化产业生态系统正经历深刻演进。例如,艺术品及其衍生品在互联网技术的催化下,从创作、生产到市场销售的全流程实现了数字化升级,销售渠道不断拓宽,营销覆盖范围显著提升,流通效率大幅加快,交易模式也愈发灵活多元。这些变革不仅释放了产品价值的多重潜能,更增强了文化产业对金融资本的吸引力,为资本介入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与可能性。
在经济学家德·索托的著作《资本的秘密》中,其核心观点指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能否实现持续发展与繁荣,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将非正式或未登记的资产有效转化为可流通、可抵押、可增值的资本的制度机制。
将资产转化为资本,对文化企业而言,是一个分阶段推进的重要过程。首要步骤在于精准识别并切实维护企业的无形资产,确保其法律地位与市场价值不受侵害。继而,进入第二阶段——对这些无形资产开展科学、公正、具有前瞻性的价值评估,唯有如此,无形资产才能突破静态持有状态,真正步入市场化流通环节,实现交换与流转,从而由“潜在资产”跃升为“活跃资本”。这一转化过程,是激活资源潜能、实现配置优化的关键路径,亦是推动人才充分发挥、资源高效利用、产品畅通流通、各方各得其所的重要保障。
文化企业以创造精神产品、传播思想理念、传承文化使命为根本职责,其核心竞争力高度依赖于无形资产所激发的社会影响力与文化价值。而这种广泛的社会效应,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品牌认可度与影响力,更不断反哺和积累无形资产本身,形成正向循环。这一良性机制,既是文化企业立足根本的根基,也是其实现可持续发展、迸发持续生命力的核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