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所拥有的、用于价值创造的资源,不仅包括实体资产,更核心的在于无形资产。众多研究者普遍认为,无形资产是文化企业真正的核心竞争力,这与其产业本质紧密相连。许多中小型文化企业虽办公场地狭小,仅靠几套桌椅和几台电脑,却凭借深厚的知识积累、创意资源与品牌价值,实现远超其物理规模的经济产出。例如,谢霆锋于2003年在香港铜锣湾创立的后期制作公司,是当时中国首屈一指的全数字化后期技术企业,仅由11人组成,历经十余年发展,已成长为年营收突破60亿元的行业标杆,专注于影视特效与视觉创意,充分体现了创意驱动型企业的爆发潜力。
另如,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近期公开回应上海迪士尼的主题策略,直言迪士尼“过度依赖已有IP复制,缺乏实质性创新”,并自信表示“只要万达在,就有能力让迪士尼在中国市场的财务表现长期难以盈利”。这一言论虽具争议,却折射出一个重要趋势:当文化企业依赖IP等无形资产构建壁垒时,如果缺乏持续创新与本土化融合,其市场竞争力将面临严峻挑战。与此同时,这也引发对当前国内众多主题公园与文化园区“模仿成风、圈地扩张、项目荒废”等现象的深刻反思。文化企业的本质在于创造精神内容与情感体验,其核心依托并非厂房、设备或土地,而是创意、知识产权、品牌影响力与内容生态——这些无形资产构成了其持续增值的根本动力。
在阐释文化产业实践的理论体系中,文化资源、文化资本与文化资产这三个概念呈现出相互交融、彼此渗透的复杂关系。
文化资源泛指人类文化体系中具有传承价值、可被开发利用的内容与表现形式。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与动力源泉,文化资源天然具备公共属性,属于文化共同体的共有财富,具有显著的开放性特征。这种非排他性特质,使得投资者难以确保其对资源的独占性,从而带来潜在的收益不确定性,形成投资风险。这与经济学中“资源诅咒”理论不谋而合——即资源禀赋丰裕的区域,反而可能因制度、管理或发展路径依赖,出现长期发展滞缓的现象。由此可见,唯有通过有效的转化机制,将文化资源转化为可确权、可估值、可运营的资产形态,才能增强投资者信心,真正激活其在文化产业中的核心价值与推动作用。
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在马克思主义经济资本理论基础上进行了重要拓展,提出了资本的三重分类: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与社会资本。其中,文化资本指个体或群体所拥有的知识、教育背景、艺术审美、语言能力等文化资源,它在社会行动中构成一种结构性优势或劣势。布迪厄进一步指出,在特定社会情境下,文化资本具备转化为经济资本的潜力,例如通过教育获得的资格证书可能带来更高收入的职业机会。然而,他对这一转化所依赖的具体条件、运作机制以及实现路径并未做出清晰而系统的阐述,留下了一定的理论开放空间。
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逐步转型为文化企业,这一转变促使文化资产的性质与内涵发生深刻演变,从而推动了“文化资产”概念的逐步确立与广泛传播。伴随多元所有制形态的文化企业不断涌入文化产业领域,文化资产的外延持续拓展、内涵日益丰富。当前,广义上的文化资产已不仅限于传统的文化产品,更涵盖文化产权、文化遗产、品牌价值、数字内容以及文化领域内各类有形与无形资产,形成了一个涵盖创作、生产、传播、运营全链条的综合性资产体系。
通过比较这三个概念可以发现,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的产权界定较为模糊,具有显著的历史延续性、社会建构性以及代际传承特征,必须经过特定形态的转化过程,才能转化为经济意义上的要素,且其边界并不固定,具有开放性和流动性;而文化资产则往往源于明确的投入与付出,具备可衡量的价值属性,在生产与流通环节表现出切实的效用,体现出现实性、排他性与创新性,属于企业内部可管控的资产范畴。唯有当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成功转化为文化资产,特别是凝结为无形资产时,才能真正服务于文化企业的价值创造过程。这一转化过程尽管依赖于人力、技术、资金、土地等常规性的产业投入,但创意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核心角色——它不仅是转化的关键驱动力,更是文化企业无形资产形成的主要路径与核心来源。这一观点在文化产业实践中已形成广泛共识。
文化企业的迅猛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部资本的有力支撑。那些具备优质内容、先进技术研发能力、创新性产品、多元渠道布局以及成熟平台体系的文化企业,往往更易吸引资本关注与投入。如今,文化企业与资本、金融的对接方式已愈加多元,不再局限于政府扶持资金或传统银行信贷,而是广泛涵盖社会资本、产业资本,以及各类新型金融工具。这种融资模式的演进,反映出文化产业生态正在发生深刻变革。
例如,艺术品及其衍生品在互联网技术的赋能下,已突破了传统生产与销售的时空限制,不仅实现了销售渠道的广泛延伸与市场覆盖的扩大,更显著提升了流通效率,重构了交易流程。数字化、平台化、智能化的交易方式,使得艺术作品的价值实现路径更加灵活多样,叠加其潜在的资产属性与投资收益空间,大幅增强了对金融资本的吸引力。这一趋势正推动文化产业向“内容+科技+资本”深度融合的新生态加速转型。
在经济学家德·索托的著作《资本的秘密》中,其核心观点指出: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关键,在于能否构建起一套高效机制,将无形的资产转化为可流动、可抵押、可增值的资本。
将资产转化为资本,对文化企业而言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通常可分为两个关键阶段。首先,必须明确识别并科学界定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如品牌价值、知识产权、创意成果、内容版权等,并通过法律与管理手段实施有效保护,夯实资产基础。其次,要进一步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专业、公允的价值评估,赋予其可量化的市场属性,从而打破其封闭性,使其真正具备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唯有如此,原本静止的资产才能激活为流动的资本,推动资源在更广范围内高效配置,实现人才、资源、产品与市场的有机匹配,达成“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货畅其流、各得其所”的理想格局。
作为精神产品的创造者与思想价值的传播者,文化企业承载着深远的文化使命。其核心竞争力,恰恰根植于无形资产所催生的社会影响力与情感共鸣。这种广泛的社会效应不仅提升品牌认同与用户粘性,还能反向强化无形资产的价值积累,形成持续正向循环。因此,无形资产的培育与运营,不仅是文化企业实现商业转化的基石,更是其可持续发展与影响力扩大的根本动力。